淄博资讯 社保 办事指南 车主关注 旅游 交通 教育 专业 办理指南

淄博大学

[切换城市]
淄博站> 淄博教育> 淄博大学>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信息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英文名:SHAN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LIGHT INDUSTRY 简称:“山轻职业学院”,“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所在地:淄博 院校代码:14079 类型:理工类/工科类/专科/公办院校

  •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0-05-08
  招生对象  (一)单独招生: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的2020年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名时间及考试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21-24日  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二)志愿填报:选择“14079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进行专业志愿填报。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另外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  (三)交费时间:5月21-24日     交费标准:80元/生     交费网址:http://www.sdlivc.com  (四)考试方式:网上考试     考试系统:“小艺帮”APP  (五)模拟考试时间:5月26-30日     考生务必进行模拟考试,模拟考试不需提交视频、不计入成绩、不限定时间和次数,以熟练掌握考试流程为准。  (六)正式考试时间:6月1日9:00-12:00     考生须在要求时间内完成视频录制并提交,每个科目最多进行3次视频录制,录制完毕后,可选择其中1个视频,提交上传作为考试视频。  考试内容及分值  (一)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面试,总分500分。其中,文化素质面试200分(语文10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专业技能面试300分。  (二)往届高中、中职阶段学校考生(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和职业潜质面试,总分500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200分,职业潜质面试300分。  (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面试和职业潜质面试,总分500分。其中,综合能力面试150分,职业潜质面试150分,文化素质200分。其中,文化素质对应成绩由学校组织专家团队根据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情况在客观评价基础上赋予一定分值。各系专业信息详情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2020-05-08
详情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2021-02-07
详情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4
 第一章  总则为保障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20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079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校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成为高等职业学院。2014年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八条 学校简介学校地处山东省淄博市,占地3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4万平方米。设有轻化工程、机电工程、商务贸易、纺织服装工程、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工商管理7个系和“腾讯云互联网学院”1个二级学院,开设高职招生专业32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形成了以电子商务、创意设计、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为核心,涵盖生产、管理、经营、设计多领域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致力于建设“家长放心、学生舒心、企业称心”的高职院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着力培养专业扎实、技能过硬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学校建设有“智慧校园”,教学与管理信息化全覆盖,校园内网络WIFI全覆盖,教室及宿舍空调全覆盖;校内设有驾培中心,在校学习期间可轻松考取驾照。多元化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学校与“山东世博华创传媒有限公司”“南京嘉环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滨海迅腾科技集团”“山东慧科教育科技集团”“山东国凯航空教育集团”“百练会计教育集团”“中德栋梁教育科技集团”“青岛蓝色经济教育集团”“上海赛特丝绸进出口公司”等企业深度融合共建15个校企合作招生专业,引入企业认证体系,同步行业发展优化课程标准,开展项目化综合实训教学,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开放共享的教育资源:牵头成立淄博市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现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场、公司)112个,校外人才培养实践基地126个。学生在校就能直接参与企业项目制作,为企业提供设计、打样、研发、检测等技术支持与服务,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的零过渡。校地融合的创业环境:校内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场所,专业教师指导,并与淄博市创业大学联合进行SYB创业培训,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可实现创业梦想。国际合作与交流: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工作理念,是山东省“一带一路”职业教育国际联盟副理事长单位,“一带一路”国家院校和企业交流协会理事单位;与英国、法国、俄罗斯、韩国、日本、马来西亚、泰国、孟加拉国等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在柬埔寨、孟加拉、越南共建立4个海外人才培养基地;与韩国京东大学共建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引进美国帕森斯设计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和先进的时尚设计课程体系,建设国际时尚设计学院,搭建起了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学校设有高标准的留学生公寓,每年招收优秀国(境)外学生来华留学,同时鼓励学生“走出去”学习交流,每年资助优秀学生到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努力打造高职教育国际化办学特色名片。高薪就业、体面工作: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高薪就业、体面工作”为目标,建立了科学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数字化就业信息平台,对毕业生就业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和全方位指导。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人才培养定位更加准确,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服务的校企全面合作。学生岗位稳定率、起薪、专业匹配度、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第三章 组织保障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专业、制定招生办法、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委设专门监督电话:0533-6821189,对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及录取基本条件:(一) 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二)参加2020年各分类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三)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课教学)。 第十五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六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七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一)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腿。(二)身高:男生173-184cm,女生163-174cm。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校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考试总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三)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某专业报考人数多而计划不足则从有余额的其他专业调剂计划录取。(四)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具体如下:1、学生文化成绩及专业成绩必须达到生源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高职(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2、对于山东省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成绩及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对艺术类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外省省份,执行该省份相关投档规定。(五)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六)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对于入校后确有专业调整需求的考生,按照学校专业调整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十九条 学校收费标准(一)学费收费标准: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专业4800元/年,其他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按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审批收费标准执行。如收费标准调整,按照省最新文件规定执行。(二)住宿费按省发展改革委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第二十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贷、勤、免、补等方式实施奖励和资助:政府奖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3000、2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年)。学校奖助:设有学校奖学金(1000-500元/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1000-200元/年),并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另外,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校后可直接申请。企业奖助:校企订单培养班均设有企业冠名奖学金,获奖比例达40%;部分企业在学校设有冠名助学资金,每年为学生提供助学补贴或毕业后返还学费。第二十一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七章 新生资格复查第二十二条 对录取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第二十三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文件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省外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第二十四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五条 证书授予条件: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校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十七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章  其他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学校联系、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33—6825887,6811618,6811399;传真:0533-6825887;     咨询QQ:690656632   网址:http://www.sdlivc.com;  详情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12
第一章  总则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院当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第二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五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学院概况第七条 学院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9第八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第九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十条 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前身是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为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成为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学院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职院校。学院现占地3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7万平方米,设有轻化工程、机电工程、商务贸易、纺织服装、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工商管理7个系,建有“世博动漫学院”、“嘉环·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软件学院”3个校企共建二级学院,28个高职招生专业。学院图书馆藏书41.8万余册,专业期刊总计15548种。开通了14个综合数据库,校园网络覆盖全校,教室装备全套多媒体教学系统,校内全程信息化管理。学院是淄博市纺织服装专业公共实训基地,校内建有“思美尔服饰研发生产基地”、“淄博宏业服装研发设计中心”等6个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就业为一体的研发生产基地,在4家企业建立了“厂中校”,实现了产学研一体化办学。校内还设有“ICT人才培养基地”、“金城医药培训中心”和“纺织实训基地”等校内实践基地67个,职业技能鉴定基地24个,可以鉴定电子设备装接工、纺织面料设计师和印染工艺检验工等24个中高级工种。另外,学院还拥有“鲁泰纺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实训基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心支公司人才培养基地”和“海信惠而浦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实习基地”等126家校外人才培养实践基地。学院现有教授、副教授73人;博士、硕士233人,双师素质教师132人,形成了实践能力强、学术水平高的职业教师团队。学院现有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4个,省级专业教学团队4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2016年,学院师生在各类技能大赛取得新成绩,教师取得省级及国家级奖项26项,学生取得省级及国家级奖项120项。与南京嘉环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案例,被评为“2016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先进案例一等奖”;世博动漫学院混合所有制试点项目,被济南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评为“二等奖”。学院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提高毕业生核心竞争力为导向,以“高薪就业 体面工作”为终极目标,建立科学的就业服务体系,对毕业生就业进行全方位指导与服务;积极推进多元化校企合作,走产学研密切结合、校企深度融合的发展道路。1.深化校企合作,吸纳企业力量办学,校企双融共建二级学院。如“世博动漫学院”、“嘉环·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迅腾软件学院”等,引入企业认证体系,企业讲师亲自授课,开展项目化综合实训教学,同步行业发展优化课程更新,创造“学院+基地+公司”三位一体、“师傅带徒弟”式的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企业就业。2.贴近企业需求订单式培养。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密切与地方、行业关系,强化高职院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继续深化校企培养、实训、就业等全过程、全方位合作。目前学院已开设企业订单班有:“鲁泰纺织服装染整班”、“法国BV纺检班”、“金城医药化工班”、“青岛亨达鞋类设计班”等数十个校企合作订单班。3.校内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场所,专业教师指导,学校在校期间就可实现创业梦想,目前已有成功创业项目十多个。学院还成立创业学院,在校内进行系列培训的同时,与淄博市创业大学联合进行SYB创业培训,为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提供平台。学生就业岗位稳定率、起薪、专业匹配度、就业质量、社会对毕业生的满意度等显著提高。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机构:山东省教育厅;第十三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十四条  颁发学院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第十六条 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确定的计划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填报志愿指南》;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染整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应用化工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市场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统计与会计核算、国际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空中乘务、纺织品设计、现代纺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移动应用技术。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六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招生对象:凡参加2017年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且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普通专科志愿。第二十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 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 参加2017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开设英语课教学)。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二十四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1)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腿;(2)身高:男生173-4600px,女生163-4350px。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2.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接受投档。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剂安排。3.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4.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规定执行。5. 单独招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规定执行。6.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高考分数相同者,参考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7. 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8. 学院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我院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第七章  收费、退费规定及奖助学金政策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学院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动漫制作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国际商务、电子商务、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80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移动应用技术8800元/年。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第二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二十八条  学生奖助政策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贷、勤、免、补等方式实施奖励和资助: 1. 国家奖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4000、3000、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 2. 学院奖助办法:设有学院奖学金(1000-500元),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1000-2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另外,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校后可直接申请。 3. 企业奖助办法:校企订单培养班均设有企业冠名奖学金,获奖比例达40%;部分企业在学院设有冠名助学资金,每年为学生提供助学补贴或毕业后返还学费。第八章  其他第二十九条  对录取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第三十条  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我省大中专(技工学院)录取本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通知》(鲁公发[2007]289号),自2009年起,我省普通高校录取的本省新生,入学后不再办理户口迁移,省外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第三十一条  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三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四条  学院联系、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33—6825887,6811618,6811399;传真:0533-6825887;     咨询QQ:690656632  网址:http://www.sdlivc.com;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29
第一章  总则为保证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18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五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六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三章 学院概况第七条 学院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079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第九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十条 学院历史沿革:学院前身是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成为高等职业学院。2014年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十一条 学院简介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是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始建于1960年,地处山东省淄博市。学院占地3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7万平方米。设有轻化工程、机电工程、商务贸易、纺织服装、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工商管理7个系,开设高职招生专业30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2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形成了以电子商务、创意设计、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为核心,涵盖生产、管理、经营、设计多领域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院一直致力于建设“家长放心、学生舒心、企业称心”的高职院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着力培养专业扎实、技能过硬的高级技能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建设了“智慧校园”,教学与管理信息化全覆盖,校园内网络WIFI全覆盖,教室及宿舍空调全覆盖;校内设有驾培中心,学习期间,可轻松考取驾照。多元化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建有“世博动漫学院”、“嘉环·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软件学院”3个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引入企业认证体系,同步行业发展优化课程,开展项目化综合实训教学,构建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牵头成立淄博市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现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场、公司)112个,校外人才培养实践基地126个。学生在校就能直接参与企业项目制作,为企业提供设计、打样、研发、检测等技术支持与服务,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的零过渡。高薪就业、体面工作:学院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高薪就业、体面工作”为追求目标,建立了科学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数字化就业信息平台,对毕业生就业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和全方位指导。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采用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行业能力标准体系,人才培养定位更加准确,实现校企培养、实训、就业等全过程、全方位合作。学生岗位稳定率、起薪、专业匹配度、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校地融合,校园创业:校内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场所,专业教师指导,并与淄博市创业大学联合进行SYB创业培训,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可实现创业梦想。奖优助困,圆梦轻院:学院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贷、勤、免、补等方式实施奖励和资助:国家奖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助学金(4000、3000、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学院奖助办法:设有学院奖学金(1000-500元),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1000-2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另外,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校后可直接申请。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学费:对中职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学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报考我院并录取的学生减免三年学费。企业奖助办法:校企订单培养班均设有企业冠名奖学金,获奖比例达40%;部分企业在学院设有冠名助学资金,每年为学生提供助学补贴或毕业后返还学费。第四章 学历证书颁发第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机构:山东省教育厅;第十三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十四条 颁发学院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五章  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第十五条 学制:三年;第十六条 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确定的计划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填报志愿指南》;第十七条 招生专业:染整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应用化工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市场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统计与会计核算、国际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空中乘务、纺织品设计、现代纺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移动应用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第十八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六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第十九条 招生对象:凡参加2018年春季高考、夏季高考,且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普通专科志愿。第二十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 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 参加2018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院开设英语课教学)。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二十四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腿。  (2)身高:男生173-4600px,女生163-4350px。第二十五条 录取规则:1.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2.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剂安排。3.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4.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规定执行。5.单独招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8年单独招生章程》规定执行。6. 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高考分数相同者,参考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7. 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  8. 学院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我院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院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第七章  收费、退费规定  第二十六条 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按照(鲁政办发[2000]68号)文规定的标准收取。学院收费标准: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  第二十七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对录取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九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文件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省外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  第三十条 对未经我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学院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33—6825887,6811618,6811399;  传真:0533-6825887;     咨询QQ:690656632    网址:http://www.sdlivc.com;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则为保障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9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079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邮编:255300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第七条 学校历史沿革:学校前身是山东省丝绸工业学校,始建于1960年。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升格成为高等职业学院。2014年更名为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八条 学校简介学校地处山东省淄博市,占地33.6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7万平方米。设有轻化工程、机电工程、商务贸易、纺织服装、信息工程、艺术设计、工商管理7个系,开设高职招生专业33个,其中中央财政支持专业2个,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1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4门,形成了以电子商务、创意设计、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为核心,涵盖生产、管理、经营、设计多领域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学校致力于建设“家长放心、学生舒心、企业称心”的高职院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教育理念,重视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着力培养专业扎实、技能过硬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满意度逐年提高,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建设了“智慧校园”,教学与管理信息化全覆盖,校园内网络WIFI全覆盖,教室及宿舍空调全覆盖;校内设有驾培中心,学习期间,可轻松考取驾照。多元化校企合作育人模式:建有“世博动漫学院”、“嘉环·华为信息与网络技术学院”、“软件学院”、“腾讯云互联网学院”4个校企共建二级学院,引入企业认证体系,同步行业发展优化课程,开展项目化综合实训教学,构建了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开放共享的教育资源:牵头成立淄博市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现建有校内实验实训室(场、公司)112个,校外人才培养实践基地126个。学生在校就能直接参与企业项目制作,为企业提供设计、打样、研发、检测等技术支持与服务,实现由“学生”到“职业人”的零过渡。校地融合的创业环境:校内建有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免费提供创业场所,专业教师指导,并与淄博市创业大学联合进行SYB创业培训,让学生在校期间就可实现创业梦想。高薪就业、体面工作: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以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高薪就业、体面工作”为目标,建立了科学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完善的数字化就业信息平台,对毕业生就业进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和全方位指导。以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紧密结合企业岗位需求,人才培养定位更加准确,实现人才培养与就业服务的校企全面合作。学生岗位稳定率、起薪、专业匹配度、就业质量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满意度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第三章 组织保障第九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办法、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第十条 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确定的计划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填报志愿指南》。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染整技术、纺织品检验与贸易、应用化工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市场营销、服装设计与工艺、统计与会计核算、国际商务、物流管理、电子商务、会计、空中乘务、纺织品设计、现代纺织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移动通信技术、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移动应用开发、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工业机器人技术。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第五章 招生条件与录取规则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及录取基本条件:(一) 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二)参加2019年各分类招生考试,且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科最低控制线。(三)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第十六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学校开设英语课教学)。第十七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第十八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第十九条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一)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双眼视力正常,无色盲、色弱、斜视,无传染病史,无纹身;无明显的“o”型和“x”腿。(二)身高:男生173-4600px,女生163-4350px。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二)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对报考专业计划已满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在缺额的专业中进行调剂安排。(三)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报考学校的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四)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规定执行。(五)单独招生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山东轻工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六)春季高考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依次按高低分进行录取,高考分数相同者,参考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七)对于按照国家规定可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与同成绩的其他考生同样对待,无单科成绩要求。(八)学校将录取结果及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同时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发入学通知书,考生可登录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学校网站或者直接拨打学校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录取结果。(九)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状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按规定适当调整学生专业并报省教育厅审查备案。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校收费标准(一)学费收费标准:会计、统计与会计核算、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4800元/年,其他普通类专业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校企合作专业按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收费标准执行。(二)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收取:800元/年。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助、贷、勤、免、补等方式实施奖励和资助:政府奖助: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3000、2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年)。学校奖助:设有学校奖学金(1000-500元/年)、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1000-200元/年),并资助优秀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国际交流活动。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学校申请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另外,学校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入校后可直接申请。企业奖助:校企订单培养班均设有企业冠名奖学金,获奖比例达40%;部分企业在学校设有冠名助学资金,每年为学生提供助学补贴或毕业后返还学费。第二十三条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第七章 新生资格复查第二十四条 对录取报到后的新生进行复查和相关科目文化测试,复查过程中,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和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第二十五条 根据《关于调整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省内新生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鲁公通[2017]109号)文件要求,驻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省内新生可自愿选择将户口迁至学校所在地。省外新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是否迁移户口。第二十六条 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第八章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第二十七条 证书授予条件:在修业年限内完成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第二十八条 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十九条 证书类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第九章  其他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 学校联系、咨询方式联系电话:0533—6825887,6811618,6811399;传真:0533-6825887;     咨询QQ:690656632   网址:http://www.sdlivc.com;  详情
详细地址
  • 详细地址:
    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米山路30号
  • 电话:
    学院联系电话:%u0030%u0035%u0033%u0033-%u0036%u0038%u0031%u0031%u0036%u0031%u0038,%u0036%u0038%u0031%u0031%u0033%u0039%u0039,%u0036%u0038%u0032%u0035%u0038%u0038%u0037
  • 邮编:
    255300
相关推荐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简章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招生简章 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西安铁路工程职工大学招生简章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其他地区 热门标签 常见问题

本文内容和图片部分来自网络公开信息,如有侵犯您的版权或著作权请速与我们联系 (在线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或给我们发邮件(1078189145@qq.com)), 我们承诺核实后工作时间1小时内删除;2、本文内容、观点以及数据是根据网站大数据算法得来,仅代表本站观点,我们不保证其绝对真实和数据可靠,仅做参考,勿引用做其他用途, 否则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后果本站概不承担。3、本文排序、排版、内容组成、设计的知识产权(版权)为城帮网city12580.com所有;转载、引用本文数据内容、排序结果请注明来源“城帮网”, 且要有来源链接指向本文。全文转发或抓取、抄袭本文内容,我们将提起法律诉讼保障本网站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