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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药学院

英文名:Qilu Medical University 简称:“鲁医”,“QLMU”,“民办山东万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所在地:淄博 院校代码:10825 类型:理科类/文科类/医药类

  • 齐鲁医药学院招生简章

齐鲁医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020-05-20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 第三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78号 第六条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 第七条 学校简介 齐鲁医药学院始建于1995年,2015年由“山东万杰医学院”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现隶属于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鲁商集团”)。 学校新校区于2018年9月全面启用,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母亲河——孝妇河从校园内穿流而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新校区总规划占地1500余亩,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可容纳在校生20000人。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6万余人。有专任教师817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53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405人,“双师型”教师281人。 学校不断加大办学投入,现有固定资产10.23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4亿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3.28万册。设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现有本专科专业37个,其中本科专业26个,涵盖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四个学科门类。校内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有各学科实验室300余个。拥有12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有11所本科教学医院和10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 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成果丰硕,有教育部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山东省一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建有山东省“十二五”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十三五”高校基因诊断与个体化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建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淄博市健康产业研究院等10余个市级科研创新平台以及8个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科学研究,近三年教师承担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的教科研项目252项,发表论文300余篇,SCI、SSCI、EI收录13篇,主编或参编教材133部,申报专利14项,获专利授权6项,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48项。 学校举办单位——鲁商集团是1992年底由山东省商业厅整建制转体组建而成的国有企业,涉足商贸及电子商务业、文旅业、健康业,现拥有两家上市公司(“银座股份”“鲁商发展”)和4所高校、3个全国驰名商标、6个国家级研发平台、3个院士工作站,下属企业340家,从业人员20万人,资产1090亿元。 学校秉承“允理允能、精益求精”校训,以“施优教服务人民”为办学宗旨,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山东第一的民办院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矢志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学高级应用型人才。 建校25年来,学校以规范的办学行为、扎实的教育教学、较高的人才培养水平,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4月,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2018年连续2次荣获“山东省民办高校办学优质特色发展奖励第一层次学校”;学校还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中国民办高校五十强”、“山东省最佳社会声誉高校”、“山东省最具影响力高校”、“省级文明校园”等多项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领导第八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学制(年) 单独招生计划(人)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 药品经营与管理 3 80 70 临床医学 3 80 70 口腔医学 3 80 70 针灸推拿 3 80 70 护理 3 80 70 药学 3 80 70 中药学 3 80 70 医学检验技术 3 80 70 医学影像技术 3 80 70 医学美容技术 3 80 70 合计 800 700 第五章 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 (一)报考齐鲁医药学院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考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二)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往届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齐鲁医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三)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及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报考医学类各专业。 第十二条 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名依次分网上报名选报学校和专业、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三个阶段。 (一)选报学校和专业 参加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0年5月21日—24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齐鲁医药学院和相应专业。 (二)网上缴费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的考生需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选择缴费入口,在线缴纳考试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不予安排考试(测试)。具体安排如下: 1.交费标准:单独招生共170元/人;综合评价招生共40元/人; 2.缴费方式:网上缴费; 3.缴费时间:按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告执行。 (三)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试前通过准考证打印入口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试(测试)办法及安排第十三条 考试(测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测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日—6月3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四条 考试(测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 (一)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内容:综合(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方式:网上考试; 3.满分:300分; 4.考试时长:120分钟。 (二)专业能力测试 1.测试方式:网上面试; 2.满分:150分。 (三)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呈现,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能力测试合并为总成绩。 二、综合评价招生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组织有关专家、教师按照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作出客观评价,并赋予分值,满分100分。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方式:网上考试; 2.满分:100分; 3.考试时长:40分钟。 (三)考试成绩确定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组成,其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7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30%。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出现同分情况,单独招生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六条 计划调整:在满足人才培养需求的前提下,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进行专业间招生计划调整。 第十七条 确定拟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 拟录名单公示:拟录考生名单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九条 上报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将拟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齐鲁医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八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各专业标准如下: 1.药学、护理、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10500元/年;2.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11000元/年;3.针灸推拿11800元/年;4.临床医学 15000元/年;5.口腔医学25800元/年。 第二十二条 住宿费标准 1500 元/人/年(6人间学生公寓)。 第二十三条 退费规定 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奖助学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岗位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 (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标准:6000元/人; (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5000元/人;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人;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五)其他:学校奖学金、盛德仁奖学金等。 第九章 资格复查第二十五条 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处理;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六条 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章 其他第二十七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齐鲁医药学院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报考的参考,不属于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齐鲁医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 申诉渠道: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应在成绩发布次日起3日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电话0533-2829000。 第三十条 齐鲁医药学院关于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信息均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4318888 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QQ咨询群:42018898 学校网址:http://www.qlmu.edu.cn 校 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78号 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 详情
齐鲁医药学院2020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2020-05-20
招生专业学制(年)单独招生计划(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人)药品经营与管理38070临床医学38070口腔医学38070针灸推拿38070护理38070药学38070中药学38070医学检验技术38070医学影像技术38070医学美容技术38070合计800700详情
齐鲁医药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20-06-13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全称:齐鲁医药学院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第三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78号第六条 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qlmu.edu.cn第七条 学校简介 学校新校区于2018年9月全面启用,位于淄博经济开发区,淄博母亲河——孝妇河从校园内穿流而过,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新校区总规划占地1500余亩,总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可容纳在校生20000人。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6万余人。有专任教师817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530人,副高级以上职称的324人,“双师型”教师281人。学校不断加大办学投入,现有固定资产10.23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54亿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33.28万册。设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口腔医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和2个教学部,现有本专科专业37个,其中本科专业26个,涵盖医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四个学科门类。校内建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有各学科实验室300余个。拥有12所附属医院,其中直属附属医院3所,有11所本科教学医院和10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学校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成果丰硕,有教育部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个、山东省一流课程4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建有山东省“十二五”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山东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十三五”高校基因诊断与个体化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3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建有国家重点人才工程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淄博市健康产业研究院等10余个市级科研创新平台以及8个校级科研创新平台。学校积极开展教学科学研究,近三年教师承担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的教科研项目252项,发表论文300余篇,SCI、SSCI、EI收录13篇,主编或参编教材133部,申报专利14项,获专利授权6项,获得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48项。学校举办单位——鲁商集团是1992年底由山东省商业厅整建制转体组建而成的国有企业,涉足商贸及电子商务业、文旅业、健康业,现拥有两家上市公司(“银座股份”“鲁商发展”)和4所高校、3个全国驰名商标、6个国家级研发平台、3个院士工作站,下属企业340家,从业人员20万人,资产1090亿元。学校秉承“允理允能、精益求精”校训,以“施优教服务人民”为办学宗旨,努力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山东第一的民办院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矢志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医学高级应用型人才。建校25年来,学校以规范的办学行为、扎实的教育教学、较高的人才培养水平,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2014年4月,学校被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2018年连续2次荣获“山东省民办高校办学优质特色发展奖励第一层次学校”。 第三章 组织领导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对考试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我校招生专业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认可的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的平台和载体;(二)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有学业水平测试或技能考试的省份需达到相应科目合格等级或及格分数线。第十四条 学校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其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分理工、文史类录取。学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第十五条 对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十六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七条 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八条 录取结果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第十九条 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学校将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条 学费标准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标准如下:(一)本科专业1.健康服务与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子商务16000元/年;2.康复治疗学、护理学、助产学、口腔医学技术、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16800元/年;3.医学影像技术17800元/年;4.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18800元/年;5.临床医学、预防医学20000元/年;6.医学影像学20800元/年;7.口腔医学27000元/年。(二)专科专业1.药学、护理、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10500元/年;2.医学检验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医学影像技术11000元/年;3.针灸推拿11800元/年;4.临床医学 15000元/年;5.口腔医学25800元/年。如学费标准调整,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标准1500 元/人/年(6人间学生公寓)。第二十二条 退费规定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奖助学政策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岗位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国家奖学金标准:8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标准:6000元/人;  (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5000元/人;  (三)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3300元/人;  (四)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  (六)其他:学校奖学金、盛德仁奖学金等。  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 它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招生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3-4318888、2829111QQ咨询群:42018898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qlmu.edu.cn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校    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人民路1678号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www.sdpec.gov.cn)      详情
齐鲁医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2017-05-09
第一章 总则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名称:齐鲁医药学院第二条学校代码:10825第三条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246号(邮编:255213)第六条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七条学校概况:历史沿革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同年经国家证监会批准,实现资产重组,办学主体变更为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学校资产转为国有资产,成为国企举办的民办本科高校。2012年学校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5年4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山东万杰医学院更名为齐鲁医药学院。2016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88号),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基本情况学校占地1007亩,建筑总面积35.47万平方米;现固定资产99441.60万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3013.9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118.35万册,电子图书140.23万册。学校现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开设22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现全日制在校生13028名,其中本科生6812名。学校现有教职工935人,其中专任教师691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2人、山东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1人。拥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隶属附属医院、5所本科教学医院和120余家实习基地,校内建有临床医学实训中心、药学实训中心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学校现有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十三五”山东省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研发中心1个(基因诊断和个体化医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近三年,教师承担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134项,发表论文33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41篇,SCI等高水平论文12篇,获得专利授权4项,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127项。近年来,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131部。学校举办单位鲁商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特大型企业集团,位列中国500强企业第161位,拥有“银座”、“鲁商置业”两家上市公司,从业员工20余万人。同属鲁商集团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山东药学科学院、福瑞达医药集团等具备优质的教育和医药资源,可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并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优先支持。由鲁商集团组建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高科技研究基地,聚集了一批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承担了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课题,为商贸类学科的产学研结合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水平,2016年鲁商集团与淄博市政府签订协议,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共建齐鲁医药学院新校区,新校区占地1500亩,总建筑面积43.6万平方米,可容纳在校生16000人,计划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九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学校招生工作在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生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1.本科专业设置:(1) 齐鲁医药学院本部设医学类专业11个:临床医学(学制5年,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学制5年,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学制4年,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技术(学制4年)、药学(学制4年)、药物制剂(学制4年)、医学检验技术(学制4年)、口腔医学技术(学制4年)、康复治疗学(学制4年)、中药学(学制4年)、健康服务与管理(学制4年)。(2) 齐鲁医药学院商学院(济南教学点)设商科类专业11个:市场营销(学制4年)、电子商务(学制4年)、财务管理(学制4年)、国际经济与贸易(学制4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制4年)、食品质量与安全(学制4年)、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学制4年)、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学制4年)、电子信息工程(学制4年)、软件工程(学制4年)、物流管理(学制4年),以上专业上课地点设在济南。2.专科专业(学制3年,共11个)设置:临床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获准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口腔医学(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药学、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获准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第十二条部分特色专业介绍1.护理专业(本、专科)护理学专业是国家人才紧缺型专业,越来越受到社会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1999年我校经教育部批准招收全日制统招护理专业专科生,2008年开始招收全日制护理学专业本科生,2012年获得护理学专业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学校非常重视护理学专业的发展,本专业于2001年被列为学校重点专业;2005年和2010年护理专科层次分别被评为山东省 “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2013年护理学本科层次被评为“山东省本科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山东省特色名校工程建设财政重点支持专业;2014年护理学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并获得20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支持。我校护理学院拥有一支思想素质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职称结构及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能满足本专科教学的需要。大部分教师在三级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0年以上,“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占86%。其中曾获山东省“省级教学名师”1名、山东省“优秀教师”1名、“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1名;众多教师曾赴海外进修护理教育。2011年本科护理学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在专业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本专业按照“突出护理,注重整体、拓展内涵、立德树人”的基本思路,扶持、帮助有继续深造要求的学生实现“考研”和“专升本”的目标,逐渐形成了以“突出人文素质”和“突出实践能力”为特色的护理教育模式,培养出的学生具有实践能力强、社会适应力强、继续学习能力强、创新意识强的特点。学校在人才培养中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围绕教学开展教科研活动,积极把教科研成果运用到具体的教学工作中。近年来,本专业教师主持省级教科研课题12项;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奖励15项,主编教材27部;在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90余篇。护理学专业实验教学设施完善,现有融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及对外培训任务为一体的护理实训中心,设有基础护理实验室、模拟重症监护病房(ICU)、仿真护理实验室、人文护理实验室、示教室、护士站等,中心拥有充足的实验护理教学模型和仪器设备,配有国内外最先进的护理模型、多功能综合模拟人、静脉虚拟仿真穿刺系统等设备,能充分满足实训需要。为强化实践教学,学校与省内外各大教学实习医院签订协议,建立了五十余所实践教学基地,为学生临床见习、毕业实习提供了扎实的基础保障。护理专业毕业生主要在各大医院、医疗保健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等机构从事临床护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等工作,伴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的来临,国家采取了众多措施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和不断推进医疗改革,现护理专业岗位需求量逐年增加,就业市场前景将十分广阔。毕业生就业满意度高,现学校毕业生大多工作在省内外二级及以上医院,其良好的综合表现获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2.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本、专科)医学影像系成立于2001年,目前设有五年制医学影像学本科专业、四年制医学影像技术本科专业、二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专升本专业、三年制医学影像技术专科专业。学校自199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医学影像学专业专科学生,2005年在省教育厅的统一调整下,专科层次的医学影像学专业变更为医学影像技术专业,该专业分别于2005年和2007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示范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2008年教育部批准我校开设四年制本科医学影像专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2013年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本科专业目录要求将本科医学影像专业(医学学士)调整为四年制本科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理学学士)。2014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特色名校重点建设专业。2015年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并获得200万元的专项建设资金支持。医学影像系现有教师职称、学历、年龄结构合理,教师综合素质突出,医学影像教学团队2010年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省级教学团队。目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达到40%以上,硕士及以上学位达到25%以上,有2人享受国务院津贴。为持续提升师资水平,实施了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培养工程、“双师型”教师培养工程、青年教师成长工程、兼职教师队伍建设工程、课程教学团队建设五项工程,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本专业实验实训条件优良,能够满足学生实验实训要求,目前,拥有X线机实验室、CR实验室、DR实验室、CT实验室、数字胃肠实验室、MRI实验室、MR分析实验室、B超实验室等25个专业实验室;在附属淄博万杰医院建设了实训基地,拥有CT室(64排螺旋CT)、DR室(飞利浦双板DR)、MRI室(3.0T超导磁共振)、ECT室、4D-PET室、放疗计划室等实习、实训科室,该实训基地设备先进,特色鲜明,数量充足。学校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直属附属医院、54家实习基地可供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实习,完全能够满足学生实习需要。本专业一直注重专业建设,分别于2009年、2011年和2013年召开了医学影像专业第一、二届专业指导委员会和医学影像技术本科专业指导委员会会议。根据专家意见,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调整,以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增加选修课,扩展学生的视野;加强实践环节教学,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有时间、有机会参加社会实践,注重培养学生知识应用能力,学生不但掌握理论知识,又能理论联系实际,符合社会对医学影像人才的要求。多年来本专业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竞赛、科技创新大赛取得骄人成绩:2010和2011级学生分别参加了中华医学会影像技术学会举办的第一届和第二届医学影像技术临床技能竞赛,取得了团体三等奖;自2013年起连续4年参加山东省大学生物理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一等奖1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2项;2015年学生社团获得山东省大学生优秀科技社团荣誉称号;2014年、2015年、2016年在校生参加山东省教育厅主办的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共计获得二等奖1项、三等奖4项。毕业生遍布在全国二级及以上医院,其优秀的工作表现赢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目前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非常好,医学影像技术对应的岗位需求量很大,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先进诊疗设备不断投入临床使用,本专业毕业生就业前景将更加广阔。3.药学专业(本、专科)药学院于2001年开始招收全日制统招药学专业专科生,2009年开始招收全日制药学专业本科生,现拥有药学、药物制剂、中药学三个本科专业及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两个专科专业。学校非常重视药学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近年来,药学各专业建设水平迅速提升,取得了一系列教育教学成果。2011年,药学本科专业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山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药理学》课程被评为省级精品课程,我校山东省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获准建设;2012年,药学本科专业被批准为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为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2014年,我校被评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药学本科专业是重点建设专业;2015年,药学本科专业被批准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药学院教师教学经验丰富,学历及年龄结构合理,任课教师中硕士以上学位占69%,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 83 %;其中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个人1名,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1名,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1名。药学院充分发挥中青年教师的科研优势,重视教科研结合,确立了以科研促进教学、科研为教学服务的研究思路,取得了很好效果。教师近年来主持教科研项目56项,其中省级以上19项(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1项),校级37项;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山东省职工教育与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山东省药学会科技奖三等奖1项、淄博市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校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8项;获山东省高等医学教育研究中心优秀论文奖一等奖1项,山东省医学会优秀论文三等奖1项;山东省民办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在公开学术刊物、学术会议上发表论文共90余篇,其中SCI收录26篇。药学院始终秉承“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标准”的原则,加强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通过毕业设计、挑战杯科技创新比赛、专业技能大赛等加强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培养。注重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学生论文不断公开发表,其中获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5篇,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19项,专业建设水平逐年提高,处于山东省同类专业前列。药学院下设办公室、学生管理科、药学教研室、药理教研室、化学教研室及药学实训中心。药学实训中心设有模拟药房、GMP模拟实训室、中药标本室、药物分析实验室、药物化学实验室等18个专业实验室,总面积2900平方米,拥有三重四极杆液质联用仪、药物制剂(GMP)实训仿真系统、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红外光谱仪等价值720余万元的先进仪器设备,能完全满足校内实训教学需求。拥有山东省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应用药学科研创新平台、海藻生物质医用材料及制品应用研发工程中心、省级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四大产学研合作平台,并建有近300平方米的标准GMP生产车间,搭建了一流的实训教学平台。此外,药学院与福瑞达医药集团、山东省药学科学院、烟台荣昌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正大天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嘉华扬有限公司等10余家省内外知名医药企业及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校企合作”关系,初步形成了“产学研用”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药学专业开展校外实习、培养学生职业能力提供了优秀平台。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发展,药学院办学水平及社会声誉度逐年提升。凭借过硬的理论知识、技能和良好的工作表现,大部分毕业生已经成长为本单位的业务主力,成为企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赢得了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第十三条招生计划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公布渠道:1.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认可的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的平台和载体;2.齐鲁医药学院官方网站。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有学业水平测试或技能考试的省份需达到相应科目合格等级或及格分数线。第十五条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投档的考生,根据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并优先安排专业。有单独规定的省份,执行该省专业志愿录取政策。第十六条对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九条录取结果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第二十条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学校将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学费标准: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执行2017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报考指南”上公布的标准。第二十二条退费标准: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资助政策: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5000元)。 设有“国家助学金”(2000元、3000元、4000元不等),资金由省财政拨付;设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鲁商集团专项助学资金”。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 它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3-43188884663257(传真)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QQ咨询群:42018898学校网址:http://www.qlmu.edu.cn监督举报电话:0533-4619597第三十条本章程由齐鲁医药学院负责解释。  详情
齐鲁医药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2018-05-31
第一章 总  则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齐鲁医药学院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西外环路246号(邮编:255213)第六条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七条 学校概况: 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由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举办,学校资产为国有资产,属于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国企举办的本科高校。2012年学校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4年被省教育厅、财政厅确定为山东省民办本科高等教育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12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88号),我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学校占地1685亩,固定资产100679.06万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4042.12万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2.58万册,数字资源量(电子图书、电子期刊、学位论文)156.7万册。设置临床医学院、药学院、护理学院等9个教学单位,开设24个本科专业、11个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3万人。学校现有教职工958人,其中专任教师71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科协国家级科技思想库决策咨询专家2人、山东省从事高等教育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1人。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隶属附属医院、9所本科教学医院和120余家实习基地,校内建有临床医学实训中心、药学实训中心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方面成果丰硕,有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有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5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省级)、山东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山东省“十三五”高校基因诊断与个体化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淄博市海藻生物质医用材料及制品应用研发工程中心(市级)、淄博市基因诊断与个体化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校企合作产学研中心1个:淄博市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产学研中心。近五年来,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133部,承担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289项,发表论文55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60篇,SCI等高水平论文31篇,获得专利授权16项,校企合作横向项目14项,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124项。学校举办单位鲁商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位列中国500强企业第152位,拥有“银座”、“鲁商置业”两家上市公司,从业人员20余万人。同属鲁商集团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山东药学科学院、福瑞达医药集团等具备优质的教育和医药资源,可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并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优先支持。由鲁商集团组建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高科技研究基地,聚集了一批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课题,为商贸类学科的产学研结合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水平,2016年鲁商集团与淄博市政府签订协议,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共建齐鲁医药学院新校区,新校区规划建筑面积43.6万㎡,总投资15亿元,全部建成后可容纳在校生20000人,新校区将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一)本科专业设置1.齐鲁医药学院校本部设置专业13个:临床医学(学制5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学制5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预防医学(学制5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药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物制剂(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助产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技术(学制4年)、医学检验技术(学制4年)、口腔医学技术(学制4年)、康复治疗学(学制4年)、健康服务与管理(学制4年)。2.齐鲁医药学院商学院(济南教学点)设置专业11个(学制4年):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物流管理。以上专业上课地点设在济南。(二)专科专业设置(学制3年)在齐鲁医药学院校本部教学,共11个:临床医学(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口腔医学(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针灸推拿(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药学(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认可的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的平台和载体;(二)齐鲁医药学院官网。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专业简介1.临床医学(学制五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能够掌握扎实的医学科学理论与专业知识;具有初步临床诊疗技能和批判性临床思维方法;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的良好职业素质的应用型医学人才。为毕业后的继续深造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工作奠定必要基础。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2.康复治疗学(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康复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的基础理论,具备开展康复评价和康复治疗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医患沟通能力、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康复治疗领域从事康复评价和康复治疗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康复治疗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康复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中医学基础、针灸学、推拿学、人体发育学、康复功能评定学、物理治疗学、作业治疗学、言语治疗学、小儿脑瘫治疗学。3.健康服务与管理(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健康服务与管理和医学相关理论和知识;具备健康检测、健康指导、疾病干预技术与健康营销等基本能力;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良好职业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医疗保健单位、商业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和健康体检中心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疾病管理和医疗保险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干学科:健康管理学,临床医学。核心课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实践、卫生政策与卫生法、营养学与食品卫生、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疾病干预技术与健康指导、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健康风险评估技术与方法、健康服务与管理实用技术、医疗保险、医学统计学等。4.护理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基本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并在重症监护或康复护理方面有一定特长的高级应用型护理学专业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护理学、人文社会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护理药理学、健康评估、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心理学。5.药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药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药物制备、药品检验、经营管理及药学服务等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依法从业、恪守药徳等良好职业素质,能在药物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等领域,从事药物制剂设计与制备、药品质量控制、药品管理以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主干学科:药学、化学、生物学。核心课程: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技术制药、药事管理学。6.药物制剂(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药物制剂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药物制剂、药物检验、生产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依法从业、恪守药德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药物制剂设计与制备、生产与应用等领域,从事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技术创新和应用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药物制剂专门人才。主干学科:药学、化学。核心课程:工业药剂学、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与分析技术、药理学、化工原理、药物制剂工程、药事管理学、生物技术制药。7.中药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中药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中药种植、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与制剂等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意识、中医药思维和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领域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中药制备、中药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及临床药学服务等的高级应用型中药学专门人才。主干学科:中药学、中医学、化学。核心课程:中医学基础、临床中药学、药用植物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炮制技术、中药药剂学、中药制剂技术、中药分析。8.医学影像学(学制五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础理论,具备运用现代医学影像诊断技术进行常见病、多发性病诊断的能力及运用常规影像设备进行影像技术检查的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成像技术、介入治疗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医学影像学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人体影像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医学影像设备学、医学影像成像理论、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医学影像诊断学、超声诊断学、介入放射学。9.医学影像技术(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临床医学、放射物理与防护、医学影像成像原理等基础理论,具备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医学影像设备应用技术、医学图像处理技术、医学影像诊断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在医学影像专业领域熟练利用医学影像设备,从事医学影像检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医学影像技术人才。主干学科:医学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核心课程:影像应用数学、人体解剖学、人体影像解剖学、放射物理与辐射防护、临床医学概论、医学影像成像理论、医学影像设备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医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图像处理。10.口腔医学技术(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和材料学的基础理论,具备口腔修复体设计、制作、性能测试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口腔医疗卫生领域从事口腔修复体的研究与开发、生产、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口腔医学技术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口腔基础医学、材料学、口腔修复工艺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医学美学、固定义齿工艺学、可摘局部义齿工艺学、全口义齿工艺学。11.医学检验技术(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医学检验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知识和技能,掌握先进医学检验技术,具备初步的医学检验专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在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领域从事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医学检验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核心课程: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要、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12.预防医学(学制五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发展潜质,能够从事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卫生事业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核心课程:卫生统计学、卫生毒理学、卫生化学、儿童少年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流行病学、健康教育学、社会医学、卫生事业管理等。13.助产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护士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助产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拥有较强的专业操作能力、管理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各级医疗卫生和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助产及母婴保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助产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护理学、妇产科学、人文社会学。核心课程: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助产学、高级助产技术、妇幼保健学、护理心理学。1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具备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控制及食品营销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科学严谨、公正客观、诚实守信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食品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从事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营销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门人才。主干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核心课程:生物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微生物检验、食品营养学、食品安全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分析、食品工艺学、仪器分析、食品企业管理(工厂设计)。15.软件工程(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操作系统、数据库基础原理、常用编程语言、计算机软件开发/测试等基础知识,具备数据库设计与开发、应用软件设计与开发、软件测试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团队合作、吃苦耐劳、沟通交流和终身学习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信息产业技术领域,从事软件设计、开发、测试、安装和维护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软件工程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工学 计算机类 软件工程。核心课程: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数据结构、软件工程、操作系统、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UI设计、WEB前端开发、信息系统分析与设计、软件测试。16.电子商务(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信息技术相关的基础理论,具备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网络营销、商务数据分析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互联网思维、创新思维、批判性思维、诚实守信、团队协作、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电子商务应用领域从事电子商务项目运营管理、网络推广、商务数据分析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电子商务专门人才。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核心课程:电子商务概论、消费心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网络信息编辑、网络营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搜索引擎优化(SEO)、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商务数据分析、采购与供应链管理、视觉营销。17.财务管理(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金融等基础理论,具备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金融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自主学习能力和承受挫折能力等良好职业素养,可胜任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税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金融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核心课程:管理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法、会计信息化、金融学、证券投资学、管理会计、审计学、计算机财务管理。18.物流管理(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现代经济科学、管理科学以及商务活动基础理论,掌握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企业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具备物流系统集成、物流咨询规划、物流需求设计、物流企业运作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吃苦耐劳、严谨踏实、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各类第三方物流企业和企业的物流部门中,从事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生产与运作管理等实践或研究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物流专门人才。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会计学等。核心课程:物流学、仓储管理、市场调查与预测、配送管理、运输管理、生产与运作管理、电子商务基础、采购与供应管理。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有学业水平测试或技能考试的省份需达到相应科目合格等级或及格分数线。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报考我校一志愿专业的考生。有单独规定的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执行该省录取政策。第十六条 对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学校将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 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执行2018年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所发布的“报考指南”上公布的标准。第二十二条 退费标准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助学政策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岗位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现有(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8000元和6000元;(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5000元;(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六)其他:学校奖学金、鲁商集团专项助学资金、“盛德仁”奖学金等。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证书。第八章  其 它第二十六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3-4318888    4663257(传真)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QQ咨询群:42018898学校网址:http://www.qlmu.edu.cn监督举报电话:0533-4619597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www.sdpec.gov.cn)。 详情
齐鲁医药学院2019年招生章程2019-05-23
第一章  总  则为了保障齐鲁医药学院201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本着“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齐鲁医药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 学校名称:齐鲁医药学院第二条 学校代码:10825第三条 办学性质、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经济开发区姜萌路2018号(邮编:255300)第六条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七条 学校简介:学校坐落在历史悠久的齐文化发祥地——山东省淄博市,始建于1995年,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医学专科学校,200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由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商集团)举办,学校资产为国有资产,属于社会力量办学范畴中国企举办的本科高校。2012年学校经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确定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1685亩,固定资产10.11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44亿元;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7.6万册。学校现设有临床医学院、药学院等7个二级院系和2个教学部,有本专科专业37个,其中本科专业25个,涵盖医学、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五个学科门类。学校在校学生14919人,其中本科学生8665人。现有教职工995人,其中专任教师748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294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445人。拥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7所非隶属附属医院、11所本科教学医院和120余个实践教学基地,校内建有临床医学实训中心、药学实训中心等12个实验实训中心。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科研方面成果丰硕,有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支持计划资助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14门;有省、市级科研创新平台5个:山东省“十二五”高校生物医学工程技术重点实验室(省级)、山东省中医药抗病毒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山东省“十三五”高校基因诊断与个体化诊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淄博市海藻生物质医用材料及制品应用研发工程中心(市级)、淄博市基因诊断与个体化治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校企合作产学研中心1个:淄博市口腔医学技术数字化产学研中心。近五年来,教师主编或参编教材143部,承担包括省自然基金在内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500余项,发表论文525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159篇,SCI等高水平论文42篇,获得专利授权16项,校企合作横向项目14项,获得教科研成果奖励134项。学校举办单位鲁商集团是一家多元化发展的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位列中国500强企业第152位,拥有“银座”、“鲁商置业”两家上市公司,从业人员20余万人。同属鲁商集团的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酒店管理职业学院、山东省城市服务技师学院、山东药学科学院、福瑞达医药集团等具备优质的教育和医药资源,可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人才,并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优先支持。由鲁商集团组建的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经国家科技部批准的高科技研究基地,聚集了一批国内著名的专家学者,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课题,为商贸类学科的产学研结合提供了有力保障。为进一步改善办学环境,提高办学水平,2016年学校在淄博经济开发区建设新校区,新校区规划建筑面积43.6万㎡,总投资15亿元。新校区(一期)共建有24个单体建筑,建筑面积26.52万㎡,教学、实验、餐饮、运动、图书等设施齐全,已于2018年9月投入使用,学校实现整体搬迁。第三章  组织机构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招生工作,研究确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执行领导小组的决策,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接受社会监督。第四章  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第十一条 专业设置(一)本科专业设置医学类及相关专业:临床医学(学制5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学制5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预防医学(学制5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学制5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药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物制剂(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中药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助产学(学制4年,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技术(学制4年)、医学检验技术(学制4年)、口腔医学技术(学制4年)、康复治疗学(学制4年)、健康服务与管理(学制4年)。非医学专业:设置专业11个(学制4年):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物流管理。(二)专科专业设置(学制3年)在齐鲁医药学院校本部教学,共11个临床医学(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护理(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口腔医学(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针灸推拿(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药学(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影像技术、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医学美容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中药学(学制3年,可参加国家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招生计划公布渠道:(一)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认可的向社会发布招生信息的平台和载体;(二)齐鲁医药学院招生信息网。第十三条  本科招生专业简介1.临床医学(学制五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能够掌握扎实的医学科学理论与专业知识;具有初步临床诊疗技能和批判性临床思维方法;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的良好职业素质的应用型医学人才。为毕业后的继续深造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工作奠定必要基础。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2.康复治疗学(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康复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的基础理论,具备开展康复评价和康复治疗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医患沟通能力、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康复治疗领域从事康复评价和康复治疗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康复治疗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康复医学、基础医学、中医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中医学基础、针灸学、推拿学、人体发育学、康复功能评定学、物理治疗学、作业治疗学、言语治疗学、小儿脑瘫治疗学。3.健康服务与管理(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掌握健康服务与管理和医学相关理论和知识;具备健康检测、健康指导、疾病干预技术与健康营销等基本能力;具有正确的人生观和良好职业素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在医疗保健单位、商业健康管理服务机构和健康体检中心等企事业单位从事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疾病管理和医疗保险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主干学科:健康管理学,临床医学。核心课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与实践、卫生政策与卫生法、营养学与食品卫生、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疾病干预技术与健康指导、基础医学概论、临床医学概论、健康风险评估技术与方法、健康服务与管理实用技术、医疗保险、医学统计学等。4.护理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护理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基本的临床护理工作能力,初步的教学能力、管理能力和科研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各类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从事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并在重症监护或康复护理方面有一定特长的高级应用型护理学专业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护理学、人文社会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生理学、病理生理学、护理药理学、健康评估、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护理心理学。5.药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药学学科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药物制备、药品检验、经营管理及药学服务等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依法从业、恪守药徳等良好职业素质,能在药物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等领域,从事药物制剂设计与制备、药品质量控制、药品管理以及药学服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药学专门人才。主干学科:药学、化学、生物学。核心课程: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生物技术制药、药事管理学。6.药物制剂(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药物制剂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具备药物制剂、药物检验、生产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依法从业、恪守药德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药物制剂设计与制备、生产与应用等领域,从事药物制剂的研发、生产、质量控制、技术创新和应用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药物制剂专门人才。主干学科:药学、化学。核心课程:工业药剂学、药用高分子材料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物制剂与分析技术、药理学、化工原理、药物制剂工程、药事管理学、生物技术制药、天然药物化学。7.中药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中药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以及相关的中医学、药学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中药种植、中药鉴定、中药炮制与制剂等专业核心能力,具有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意识、中医药思维和创新精神、创业意识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中药生产、检验、流通、使用和管理领域从事中药材生产加工、中药制备、中药质量控制、经营管理及临床药学服务等的高级应用型中药学专门人才。主干学科:中药学、中医学、化学。核心课程:中医学基础、临床中药学、药用植物学、中药化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理学、中药炮制学、中药炮制技术、中药药剂学、中药制剂技术、中药分析。8.医学影像学(学制五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的基础理论,具备运用现代医学影像诊断技术进行常见病、多发性病诊断的能力及运用常规影像设备进行影像技术检查的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医学影像诊断、医学成像技术、介入治疗等方面的高级应用型医学影像学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人体影像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医学影像设备学、医学影像成像理论、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医学影像诊断学、超声诊断学、介入放射学。9.医学影像技术(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临床医学、放射物理与防护、医学影像成像原理等基础理论,具备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医学影像设备应用技术、医学图像处理技术、医学影像诊断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在医学影像专业领域熟练利用医学影像设备,从事医学影像检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医学影像技术人才。主干学科:医学技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核心课程:影像应用数学、人体解剖学、人体影像解剖学、放射物理与辐射防护、临床医学概论、医学影像成像理论、医学影像设备学、医学影像检查技术学、医学影像诊断学、医学图像处理。10.口腔医学技术(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口腔医学、口腔修复工艺学和材料学的基础理论,具备口腔修复体设计、制作、性能测试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口腔医疗卫生领域从事口腔修复体的研究与开发、生产、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口腔医学技术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口腔基础医学、材料学、口腔修复工艺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材料学、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医学美学、固定义齿工艺学、可摘局部义齿工艺学、全口义齿工艺学。11.医学检验技术(学制四年,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临床检验基础、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等医学检验技术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知识和技能,掌握先进医学检验技术,具备初步的医学检验专业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够在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领域从事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医学检验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核心课程:医学微生物学、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临床医学概要、临床基础检验、临床微生物学检验、临床免疫学检验、临床生物化学检验、临床血液学检验、临床分子生物学检验。12.预防医学(学制五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学习能力和预防保健能力,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在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卫生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事预防与控制疾病的流行、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人群健康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核心课程:生理学、生物化学、诊断学、毒理学基础、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3.助产学(学制四年,可参加国家护士资格考试,授予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助产学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拥有较强的专业操作能力、管理能力,具备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各级医疗卫生和保健机构从事临床助产及母婴保健工作的高级应用型助产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护理学、妇产科学、人文社会学。核心课程: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助产学、高级助产技术、妇幼保健学、护理心理学。1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具备食品生产加工、食品质量控制及食品营销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科学严谨、公正客观、诚实守信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食品企业、事业单位及政府监管部门从事生产技术管理、质量控制、营销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食品科学与工程专门人才。主干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核心课程:生物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微生物检验、食品营养学、食品安全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分析、食品工艺学、仪器分析、食品企业管理(工厂设计)。15.电子商务(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信息技术相关的基础理论,具备电子商务运营管理、网络营销、商务数据分析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互联网思维、创新思维、批判性思维、诚实守信、团队协作、责任意识和探索精神等良好的职业素质,能在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电子商务应用领域从事电子商务项目运营管理、网络推广、商务数据分析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电子商务专门人才。主干学科:管理学、经济学、工学。核心课程:电子商务概论、消费心理学、市场调查与预测、网络信息编辑、网络营销、数据库原理及应用、商务网站设计与制作、搜索引擎优化(SEO)、电子商务客户服务、商务数据分析、采购与供应链管理、视觉营销。16.财务管理(学制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掌握会计、税法、财务管理、金融等基础理论,具备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进行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金融管理等专业核心能力,具备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自主学习能力和承受挫折能力等良好职业素养,可胜任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税务管理、财务管理和金融管理等相关岗位工作,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核心课程:管理学、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税法、会计信息化、金融学、证券投资学、管理会计、审计学、计算机财务管理。17.口腔医学(学制五年,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授予医学学士学位)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掌握口腔医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与之关联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相关知识;具备初步临床诊疗、疾病预防与保健和良好人际沟通的专业核心能力;具备一定科研思维、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富有仁爱之心、责任意识和创新精神等良好职业素质;能够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口腔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和预防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口腔医学人才。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核心课程:系统解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病理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外科学、内科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材料学、口腔预防医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儿童口腔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正畸学、口腔颌面影像诊断学。第五章  录取规则第十四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有学业水平测试或技能考试的省份需达到相应科目合格等级或及格分数线。第十五条  按照各省的志愿设置及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于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在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按上述规则依次确定剩余考生录取专业,当无法满足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有单独规定的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执行该省录取政策。第十六条  对相关专业的考生录取,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十八条  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学校将组织人员进一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学费按照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退费标准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中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 助学政策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和省级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的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助学体系,现有(一)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8000元和6000元;(二)国家、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标准每人每年分别为5000元;(三)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大学生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西藏和青海海北籍少数民族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四)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评审一次,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每学年最高可贷8000元;(六)其他:学校奖学金、“盛德仁”奖学金等。第七章  证书颁发第二十四条 毕业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齐鲁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齐鲁医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第二十五条 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规定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第八章  其 它第二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联系方式:招生负责部门:齐鲁医药学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33-4318888、2829111电子邮箱:qlyyzsb@126.com  QQ咨询群:42018898学校网址:http://www.qlmu.edu.cn监督举报电话:0533-2829000 此招生章程已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并备案,备案详细内容可登陆山东省教育厅(www.sdpe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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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杰医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2008-04-25
山东万杰医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山东万杰医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山东万杰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万杰医学院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第二章 学校概况第一条:学校全称:山东万杰医学院第二条:学校代码:10825第三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第四条: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博山经济开发区(邮编:255213)第六条:批准单位:教育部第七条:批准时间:2008年4月第八条:学院基本情况★办学理念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学校自身实际,确立了学校的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办学十多年来,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以“诚信、博学、求是、正身”的校训自励,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临床医学为基础,以医学影像、放射医学为特色的应用型医学院校;立足山东,面向基层,为农村基层培养“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应用型人才。★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723亩,建筑总面积43.9万平方米。建院以来不断加大投资力度,现固定资产8.98亿元,教学、科研设备总值为5803万元,建有解剖、微免、生物、化学等117个实验室,28个多媒体教室,5个语音室。学校建有19层的图书信息楼,图书馆藏书65万余册,馆内拥有可供百人同时阅览的电子阅览室,有中宣部赠建的“百家期刊阅览室”,并装有清华同方CNKI系列数据库,学校建有信息网络中心,内部管理初步实现了网络化、信息化、现代化。学院现有教职工810余人,其中教师总人数528人,专任教师458人,占教师总数的86.7%;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14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2.1%;具有博士学位的6人,硕士学位的131人,两者合计共13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29.91%;兼任教师140人,占教师总数的13.3%,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102人,占兼职教师总数的72.9%;学校还聘请了18名国际知名客座教授。学院拥有1所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1个“军民共建医学教学基地”,附属医院整体教学意识较强,教学条件完备,教学过程组织严格,教学效果良好,能够充分满足后期教学实习需要。★办学成就学院在稳定办学规模的基础上,加强内涵建设,护理、医学影像专业确定为省级示范性专业;为了办出特色,学校根据医疗市场人才需求,充分发挥附属医院肿瘤放射治疗的人才、设备优势,确定把医学影像、核医学作为特色专业进行强化建设;积极开展教研、科研工作,近五年来教师发表论文600余篇,在国际医学大会上发表论文18篇;教师还承担了省厅级科研课题19项、市级科研课题1项,有力推动了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不断加强重点课程建设,2006年医学影像成像技术被省教育厅批准为精品课程。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逐步提高了教学质量、赢得了社会声誉。2004年在山东省人事厅组织的毕业生就业情况评估中被评为先进单位,同年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2005以优秀成绩通过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检查评估;学院被陈香梅教科文奖办公室、中国成人教育协会授予“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在大众日报、大众网联合开展的“首届山东省百行百业社会信誉评价”大型调查活动中,被评为“百姓口碑最佳荣誉单位”。2006年12月,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评为“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2007年2月,学院被中共淄博市委宣传部、淄博市教育局、淄博市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评为“淄博市创新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第三章:招生计划2008年我校共19个本、专科专业,其中本科专业3个:临床医学(可参加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护理学(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专科专业16个:临床医学(可参加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护理(可参加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针灸推拿(可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口腔医学(可参加国家医师执业资格考试)、药学(可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医学营养、医学检验技术、医疗保险实务、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旅游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化纤生产技术。以上专业面向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招生计划为3100人,其中本科计划300人、专科(高职)计划2800人。第四章、录取规则第一条: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通知,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德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切实做好招生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条:山东万杰医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审批计划。第三条:分数优先原则。所有专业在规定的投档比例考生中,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合格的考生,成绩相同情况下,再考虑单科成绩、特长、思想政治品德等其它因素。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第四条: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依次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及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专业调剂以考生志愿优先为原则,结合本校专业计划数进行调整。第五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对相关专业的录取考生,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第六条:我院所有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第七条:我院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我院公共外语为英语。第八条:我院录取结果按着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形式公布。第九条:新生报到后将严格复查,组织人员进步核实新生的入学资格,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五章:收、退费标准(一)学费:1、本科类: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每生10000元/学年。2、专科类:(1)临床医学、护理、医学影像技术、针灸推拿、医疗保险实务每生5700元/学年;(2)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医学营养、医学美容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每生6000元/学年;(3)口腔医学7500元/学年;(4)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英语、旅游管理5000元/学年;(5)机电一体化技术、化纤生产技术6000元/学年。(二)退费:学生入学后因自身原因退学,我校执行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退费管理规定。第六章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学习期满,符合山东万杰医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颁发山东万杰医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按国家规定在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之后,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山东万杰医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第七章 其 它第一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第二条:本章程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实施。第三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四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第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八章: 招生联系方式招生负责部门:山东万杰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33-6265665、4650677、4619597、4693111、6265661传 真:0533-6265661电子邮箱:wjyxyzsb@126.com 学校网址:http://wjmc.wanjie.net 山东万杰医学院招生办公室 2008年4月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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